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水产品主要修订变化解读

发表日期:2023-01-31    来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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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8日,卫健委、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第3号公告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等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中国渔业质量与标准》就行业内较为关注的GB 2762中水产品部分进行比对,并总结分析了新版GB 2762与2017版相比的主要变化。



01 修改了应用原则
完善了干制品中对于干制水产品的限量要求,增加了干制品污染物含量低于新鲜原料的判定准则。






02 修改了水产动物及其制品中铅的限量标准

对水产制品中细分了鱼类制品,并制定了鱼类制品中铅的限量标准为0.5mg/kg。



03 修改了水产动物及其制品中镉的限量标准

甲壳类中细分出海蟹和虾蛄,并单列限量标准为3.0 mg/kg;取消2017版中对凤尾鱼、旗鱼罐头与鱼类罐头的区分,统称鱼类罐头,限量标准为0.2 mg/kg;取消凤尾鱼、旗鱼制品与其他鱼类制品的区分,统称其他鱼类制品,限量标准为0.1 mg/kg。将双壳类更改为双壳贝类。

甲壳类中细分出海蟹和虾蛄,并单列限量标准为3.0 mg/kg;取消2017版中对凤尾鱼、旗鱼罐头与鱼类罐头的区分,统称鱼类罐头,限量标准为0.2 mg/kg;取消凤尾鱼、旗鱼制品与其他鱼类制品的区分,统称其他鱼类制品,限量标准为0.1 mg/kg。将双壳类更改为双壳贝类。



04 修改了水产动物及其制品中汞的限量标准

与2017版相比,2022版水产品部分肉食性鱼类及其制品中对金枪鱼、金目鲷、枪鱼、鲨鱼及以上鱼类的制品中甲基汞的限量标准进行了细分,其中,金枪鱼及其制品中甲基汞的限量标准为1.2 mg/kg,金目鲷及其制品中汞的限量标准为1.5 mg/kg,枪鱼及其制品中甲基汞的限量标准为1.7 mg/kg,鲨鱼及其制品中汞的限量标准为1.6 mg/kg。2022版本中对备注中的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可先测总汞这一范围扩大到制定甲基汞限量的食品。



05 修改了水产动物及其制品中多氯联苯的限量标准

2022版本中对水产动物及其制品中多氯联苯限量指标由0.5 mg/kg降低至20 μg/kg,并对水产动物油脂中多氯联苯的限量值进行了规定,为200 μg/kg。



06 修改了附录A水产动物及其制品中食品类别(名称)说明

2022版中肉食性鱼类部分增加了金目鲷和枪鱼;甲壳类增加虾类、蟹类等;软体动物部分将双壳类调整为双壳贝类,并将棘皮动物从软体动物中单列变成与软体动物并列。




来源:农法学用

作者:杨臻  穆迎春  徐锦华

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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