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 2022年12月23日0时起,对进口冷链食品管理措施优化调整如下:
(一)取消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改为进口冷链食品过驳货场。
(二)自海关监管区放行进入进口冷链食品过驳货场(以下简称“冷链过驳场”)前不得拆包和卸货,进入冷链过驳场后,不再实行“批批检测、件件消毒”的措施,持有商品申报信息汇总表(或贸易带进物品放行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互市的为检验报告),在冷链过驳场登记运输车辆信息和货物流向后即可出仓。
(三)“八桂集中仓”系统未取消前,进口商应继续使用“八桂集中仓”系统登记进口冷链食品进出库。无“八桂集中仓”系统的应当使用电子信息化手段登记清楚货物来源及去向。
(四)不再对进口冷链过驳场搬运工人实行闭环管理,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再实行每天核酸检测措施。
二、自 2022年12月23日0时起,对跨境车辆分段运输模式调整如下:
入境车辆由越方代驾司机驾驶车辆进入口岸(互市区)入境车辆交接区,越方代驾司机经边检部门检查并办理人员限定区域管理手续后折返,有资质的消毒人员对车头驾驶室进行消杀后,中方闭环代驾司机即可接车驾驶入境(不再需静置30分钟)。 |